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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用燃气灶具国标将从5月1日起实施

  燃气灶强制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,灶头必须要经得住700℃的大火燃烧而不变形。2008年3月25日,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,新的《家用燃气灶具》国家标准将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就此,省质检院的黄副院长提醒消费者,选购燃气灶具一定要问清楚灶头是否能够耐得住700℃的高温。   
“在新标准实施之前,国家只规定嵌入式灶具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。但是在新标准实施之后,台式灶具也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。而且按照新标准的规定,燃气灶具的燃烧器火控部位必须要使用耐温大于700℃的材料。”据省质检院的黄副院长介绍,与旧标准相比,新版燃气灶具标准在主火功率、熄火保护装置、环保条款以及燃烧器材料、检验规则等多处做出了修订,灶具产品的部分安全及技术参数较之前标准均有大幅度提高。
黄副院长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灶具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否执行了新标准,灶头能否耐得住700℃的高温。

转载自都市消费报

发表时间: 2008-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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